老子道德经中的智慧为什么我们常常误解最好的事
在《道德经》第二章中,老子提出了一个悖论。他说,如果天下人都知道美好的事物是美好的,那么这件事情就不会那么美好了;如果天下的人都知道好事是好的,那么这件事一定是不好的。这似乎与我们日常的认知和道教宗教教化的基本理念有所不同。
老子的这个观点其实是在探讨“无为”的思想,即无为是不有为,不有意识地为。因为,当人人都知道什么事情是善良和美好的,是被提倡的,那么人人就会想方设法去追逐它、获得它。如果每个人都能够以正当的方法来获取,倒也无可厚非。但老子作为史官,他从书籍记录和自己的所见所闻中早已经看透了人的本性,即人们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会失去本性的模样,所以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被提倡的事物其实是与第一章“道可道”之道、“名可名”之名相呼应的。当不同的国家或集团自立为道、为名,号召不明根本之道的人们去追随他们,那些人就可能会脱离了生存的本真而去冒杀生的危险,只为了获得某种名分、利益,成为他人口中的至善至上的存在。
一个人的成就,必然是以众多人的失败和牺牲为代价的。人们看到的是一种彰显,是谓“有”;难以看到的是背后失败,是被刻意地隐藏,可看做“无”。但有的存在,是依赖于无的前提。对美与善的追逐,其背后所带来的必将是恶与不善,更进一步导致的是部分消亡与毁灭。
老子的这一观点,为他的后文中的“无为”思想做了铺垫。在这里,“有為”的行为即便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手段,也都是基于主观意识,不符合自然规律,因此也是不合 道 的表现。而真正得 道 的圣人,则能看到此时 有為 所带来的结果,从而以合 道 之心去处事,不添加主观喜好,只遵循万事变化规律进行作为。
行使任何教化,也不是进行言语上的评判,而是客观展示万事万物自然发展变化,让人们能够从自然中感受到 道 的运行方式,并进一步明白自己也是 万物 之一,在 Dao 中,与 Dao 合作,以 Dao 为归宿。这种境界,就是真正的大智大勇,大悲大慈,用来治国平天下的最高境界。而不是像那些自以为高尚却实际上只是建立在权力基础上的君王那样,对民众施加压迫,使他们迷失方向,最终造成社会动荡甚至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