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无为而无不为的哲学思考探索中华民族研究的新视角
在近百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逐渐形成。1988年,费孝通先生首次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观点,这一理论为中华民族研究指明了方向,并开辟了新的学术领域。那么,如何理解“多元一体”这一概念?它又对我们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有何启示?
20世纪初叶,当欧洲国家已经形成了一批民族国家时,中国知识分子开始对“中华民族”的定义产生争论。这场争论从立宪派与激进党人的不同主张开始,最终在辛亥革命后以孙中山提出的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思想达到了高潮。
费孝通先生对于“多元一体”的理论思考始于1935年的广西大瑶山考察。在那里,他发现瑶人虽然说不同的语言,但却有着共同的命运和生活方式,这种团结便是他心目中的多元一体格局雏形。此后,在1956至1957年组织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期间,他进一步深化了这一观点。
1988年,在香港中文大学的一次学术演讲中,费孝通先生正式提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这篇讲稿不仅受到当时热烈反响,而且在随后的许多重要学术会议上都被广泛讨论,这表明其理论得到了广泛认同。
那么,“多元一体”这个概念具体是什么含义?它应该是一个简单的文化概念还是更像一个实体?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它是一种实体,是由许多不同部分组成,其中包括文化差异、宗教差异等,而这些部分也各自拥有特定的边界。但这种实体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族,而是在特定时间内具有特定的边界。
对于当今时代来说,“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提供了几个关键启示:
兼顾双方:要在强调作为实体的"民"(如汉族)和国家的情况下,对族群关系用"文化多元主义"来引导,同时建立起某种共享的"文化"——即"文化的一 体化”,否则就很难在民 nationalist层面建立起一种新的集體認同。
核心价值观:需要有一个核心价值观来凝聚各种族群,使他们成为真正的人民共和国成员,从而超越对村落、家庭、地域或王朝忠诚的情感,以一种新的集體認同取代旧有的身份认同。
现代文化框架:要建立一个能够包含所有成员共识、认可且支持的大型现代性框架,即使存在着各种宗教信仰、语言差异以及意识形态差异,也能通过这种框架实现相互理解与尊重,从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