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无为方能无不为物品之自由在于不执世俗得失
世间万物,不因人心所转,正是因为我们未能洞悉世界的真相,所以便因世界而苦恼。如冯友兰先生所言,圣人对万物本性有了理解,他的心就再也不受世界变迁之影响。这正是因为他超越了世俗的局限,而能够站在超越世俗的客观理性的高度审视问题,无所谓得失,无所谓来去,无所谓生死,这也是人生追求的终极自由。
《道德经》中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这句话意味着人们都知道什么是美,那么丑就自然产生;都知道什么是善,那么不善也就显现出来。人的好坏、美丑、吉凶祸福,并非事物本身呈现好的或坏的面貌,而是在不同的立场和价值观下,我们才能得出自己认为好的结论。
事物本身没有善恶,只有由人的主观意识主导形成的定论。而对于人生,最重要的是当我们的心中的定论存在时,那些关于好坏、得失、善恶、祸福的情绪,也就会自然而然产生。
用创业作为例子,当一个人在创业过程中,在追求富贵的人生道路上会遇到许多困难,他会将这些困难定位为生活负面的状态,并称其为糟糕黑暗的时候。但如果生活真的满足了他的愿望后,他又会非常高兴,将自己的处境定位为吉利,有福气,这可能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说不定生活中的祸害就在他的成功中隐藏着。
《道德经》还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世间的事都是福祸相依,一旦理解这一点,就不会再以主观意识给事物判定“得失”、“祸福”,这样便不会被事情奴役自己。如果换一种心态,用真正认识和理解事物自然存在状态,不强加主观意志,也不企图掌控,就能获得更多精神上的自由。
像庄子故事中的孙叔敖一样,没有过人的能力,但对官职变化持平常心。他不知道荣华落在别人身上还是自己身上,都与他无关,因此可以悠然自得。这就是精神穿越大山,不沾湿深渊,是真正的人生自由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