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观天然戒法不妄传适合发朋友圈的佛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是以圣人常无是心
在1989年,北京的白云观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仪式——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这张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禁止不当行为的重要规定,是修炼真理的基本要求。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因此,当一个人进入戒坛时,他们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并努力保持安静和威严。在五祖和七真的光辉下,他们要树立榜样,以示全真的家风。
实际上,全真派传授戒律并不仅仅是一种宗教仪式,它更像是一项严格的教务活动,这体现了严肃的宗教纪律和对教义制度建设的重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道教中的全真派确立了自己的传授体系,但这并不是从无始无终的事情。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类似的传授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许多古代经典来证实。
例如,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十戒经盟文》显示了受过十大誓愿的一位女道士王景仙,她在受到十四个身品牒后发誓要修行供养,以达到超脱三界、位居上清的地位。这说明唐代早已有关于受戒的问题存在,因此有人认为佛教影响了道教这一点是不成立的理由之一。
其它一个原因是印度佛教学术主导的是讲经辩论,而不是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进行正式接受或传递某些规范或准则。而且中国佛学对于这些事宜记载较晚于 道家的记录。全真派对于这方面非常认真的态度:只有当没有合适的人选时方丈才会慎重地决定是否授予他们法律法则。此外,《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提到,如果想要获得法律法则,那么需要满足以下十个条件:
喜欢寻求胜利,不断学习善良。
寻找智慧与贤者,无疑地行动。
聪明睿智,可以分辨真是假。
谨慎说话,不超过行动。
柔软温顺,没有过失。
能够超越自己的老师,没有骄傲的心态。
尊敬老师,如同贫穷而珍贵一样。
能够侍奉师长,不避免辛勤工作。
对先前的老师有一定的感激之情。
热切地请求法律法则,从不疲倦,即为十相。
此外,还有一条原则:如果心念未达标准、诚信不足、骨气不足或犯五逆罪,都不能被赋予法律法则。如果还患病,也不能给予。此外,如果没有可接收的人,就将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海岛龙宫等待自然出现出世时机。
自太上(老子)降临以来,一直流传至今,是作为一种神圣文化符号被尊崇。最初,大约是简单禁欲生活,主要防止贪婪欲望和保持清静状态。但随着时间推移,如《老君想尔戒》这样的作品成为了正一天师最早也是整个世界上的第一本有关祭祀礼节的大乘宗林著作。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灵宝新天师各自制定出了“三皈”、“五戒”、“八戒”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规定。此后,在北宋兴起的时候,全真派带来了新的“传刑制度”,但它源远流长,最根本依靠的是古老规矩,被口口相传保留下来,所以六耳都不敢谈论这个问题,因为这是很神秘的地方,只有真正合格的人才能继承下去,而目的是为了修炼成为仙人。不管如何变化,其核心精神一直坚守不变,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精神寄托。一句话,“不得轻易向非得力之人施以我的知识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