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无为之道天然道观解密戒法不妄传道教文化深藏
1989年,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仪式,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是禁忌之义,也是归于真实的要素,修行之务不可或缺。在道教文化中,有一句名言:“既称道士,不以非道士为模范;凡言真人,不以非真人为规。”这意味着,即便进入了戒坛,也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并致力于保持安静和严肃的威仪。我们应该远离五祖、七真的影响,而是应当遵循全真的榜样,以此来塑造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的传戒活动不仅仅是一次法事,更是一个严谨的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一种严肃的道纪和重建教制的精神。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认识到,传戒在道教中并不是全新的事物。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等组织进行过类似的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许多古老的经典来证实。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的一份《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盟文》,记录了一个名叫王景仙的地位尊贵女 道士,她在受到十大誓约后发誓要修行供养,以至终生守护这些誓约。这份盟文反映出唐代受戒的情况,因此有人认为佛教对道 教传授习惯有所影响,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
原因如下:首先,印度佛教本身就没有明确记载关于传授禁止行为(即“受十大誓”)的情况,因为他们更侧重于讲经辩论而不是实际上的禁止行为。而其次,在中国佛教中,对于这些活动最早可追溯到的记载是在唐宋以后,这显然比起早期已有的天师内丹术流派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传授这样的禁令十分认真,他们会非常慎重地选择适当的人选才能接受这些禁令。此外,《玄都律坛内庭要秘》还提出了“十相”,即好求胜法、近贤智、聪哲等十个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人才能够获得受戒资格。
另外,还有一些规定,如果方丈发现某人心中的品质不符,或许他不会轻易地向那个人颁布这套禁令。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的规定,如果一个人想要成为真正合格的人,他必须具备以下特质:心无偏执,无骄慢,无私欲,没有恶习,而且还必须对自己的老师表示感激。如果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人,那么方丈可能会将该文件藏匿起来,让自然界决定何时出现合适的人选。当时机成熟时,该文件会自动暴露出来,从而开始新的教育周期。
最后,由于源远流长,这些基本原则已经成为了整个宗门的一部分,一直延续至今。这一切都是太上老君亲自降下来的神圣命令,所以它被视作是所有后世修行者必需遵循的一个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