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欲之境方能显现刚强的道教秘密如何理解无欲则刚天然道观解密全真律坛未知法则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解放后传戒的合影活动,这一历史瞬间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律而言,它不仅仅是一种禁止之义,更是修行之要和归真之途。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因此,在进入戒坛时,秉持诚意接受戒律,并努力保持安静与威仪,以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尘世牵绊,为自己树立全真的榜样。
从严格的角度来看,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简单地作为一种法事活动,而是更为严肃的教务活动,是维护道教严肃纪律、重建教制的重要表现。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全真派并不是首创此类活动。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进行过传戒活動,有许多古老的道教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有《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记录,这份盟文反映了唐代受十戒经的情况,因此有人主张佛教对 道教传戒有所影响,但这样的论断站立不住脚。
理由之一是印度早期佛教没有记载关于传授净土宗或其他任何类型的“特定”清净业那样的行为。此外,中国佛教关于此类传授记载主要集中在唐宋之后,而这显然比当时已有的魏晋南北朝时期早得多。
全真派对于传授这种严格认真的态度,即使没有合适的人选,也不会轻易开放其门庭施舍。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所述,对于受取这些神圣誓言者应具备十种品质:好求胜法、好近贤智、聪哲赏别等等。这表明,只有那些真正具备这些品质的人才能获得这样高尚的地位。而方丈大律师在决定是否给予某人加以训练之前,将会仔细考察对方的心性是否纯洁,不愿意盲目地将自己的学问和经验无缘无故地散播出去。他会选择那些心志坚定、能自我约束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真正理解并实践这些原则。
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甚至会选择将自己的宝贵知识隐藏起来,如同石匣一般埋藏于名山福地或者海岛龙宫中,只有当时间流逝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自然而然就会出现一个拥有足够能力去继承这份遗产的人物。
总结来说,受到加以规范后的修行者必须遵守一定数量规定好的准则,其中包括三皈、三界、一生、二念、三恶趣四转运生死轮回,以及其他一些规矩与禁忌。而最早的一部完整描述了这种生活方式的是《老君想尔》,这是正一天师最古老的一部禁令,也被认为是整个中国古代宗教学术体系中的第一部完整条列出所有必需遵守礼节与禁令的地方。这套制度随着时间发展演变,最终形成了现在我们所见到的各种各样的禅宗诫命系统和本末分明的情境管理策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