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道法自然揭秘全真律坛外人未知的戒法奥秘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一次历史性的活动——全真派第一次传戒合影,这一刻被宋士洪道长永久记录下来。戒律,是一种严格的约束,它是修行的基石。天真皇人曾说:“要称得上道士,就必须遵循道士的模范;要称得上真人,就必须遵循真人的规矩。”因此,当一个人进入戒坛,接受戒律时,他必须保持诚实和庄重,确保仪式的安静和威严。他应该远离五祖之流,不自视为七真的继承者,而是努力成为一个真正的全真榜样,以此来维护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的传戒并非法事,而是一种教务活动,这体现了对严肃宗教纪律和重建教制文化的一种态度。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尽管道教中的全真派传戒活动可能并不起源于这门宗教,但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类似的传授活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这份文书记载了唐代一个名叫王景仙的女道士,她以沉沦于六情而闻名,并且为了超升三界,她前往张泰的大师那里接受了十大誓言。
这种受十大誓言的情形,在唐代非常普遍,有些人认为这是由于佛教影响所致。但实际上,这样的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印度佛教本身并没有记载过这样的传授仪式。而中国佛教关于这一方面的记载,则是在唐宋以后才出现,这与早期 道教学术相比,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其传授十分慎重,一位方丈大律师不会轻易将其秘密透露给任何人。在《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提到,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具备以下十个条件才能获得受刑:好求胜法,从善如流;好近贤智,无疑行;聪哲,赏别真伪;谨慎,言不过行;柔和,少无过恶;能师胜己,无骄慢心;敬师重教,如贫得宝;能奉师长,不辞勤劳;已于先师有报恩心;殷懃请受,昼夜不懈。这就是所谓“十相”。
同时,还有一套标准,用来判断是否能够接收这些神圣的事物:如果你的心灵不纯净、行为不诚实、缺乏坚定信念、犯下五逆罪或者患病,那么你都不适合接受这些禁忌。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即使藏匿在山川或海岛上的宝藏也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
这样深厚久远的地缘文化,便构成了我们今天理解的一个完整画面。从太上老君降旨至今,我们见证着这个世界最古老宗教学科仪演变成今日之貌,每一步都是那悠久历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