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到大道至简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乃是天然道观守护的神秘艺术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第一次的传戒大典,这一历史性的场景被宋士洪道长所记录。戒律,是一种禁忌,它是修行的起点和责任。天真皇人曾说:“称道士必须遵循模范,不可妄行;称真人必须遵循规矩,不可妄习。”当一个人进入戒坛,诚实地接受戒律时,他们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仪式,以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尘世牵绊,为自己树立榜样。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属于法事,而是一种严肃的教务活动,是维护道教纪律、重建教制的重要方式。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全真派并不是第一个进行传戒活动的宗派。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在进行类似的活动,有许多古老的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一份名为《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文献记载了唐代的一位女道士王景仙,她如何于唐景云二年(公元651年)在中岳先生张泰门下受十戒,并发誓要修行供养,以此超脱尘世之累。
有人认为,佛教对道教传戒活动有影响,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印度佛教本身就没有这样的传统。而中国佛教关于传授净土宗或禅宗相关经文,则主要出现在宋代以后,这显然比道教早得多。全真派对于传授戒律十分谨慎,只有经过严格考验的人才会得到方丈大律师的认可。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成为接法人选的人,都必须具备十个条件:好学善思、追求高尚行为;尊敬智慧者、不轻易行动;聪明过人、能辨别真伪;谨慎言行、言而无信;柔软心肠、少犯错误;能超过老师,无骄傲情绪;尊敬老师和教育,如珍宝般珍惜它;愿意侍奉长者,不辞辛劳工作;已经报答前辈恩德的心态存在于内心深处,并且向着他们请领受十项规定,即“十相”。
同时,大律师只有与那些心志纯洁、诚实守信、无恶习气的人共享这份圣贤之礼。他不会随便授予这份神圣礼物给任何人。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他会将这些圣物藏匿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等地方,让它们自然出现,当人们需要的时候再次流布。
通过这样的方式,将自己的精神世界提升到更高层次,从而达到超越尘世烦恼的一步。这就是由太上老君降赐下来的科仪,也成为了整个 道 教 交流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此外,在初期, 道 教 的禁止与清净较为简单,最核心的是避免贪欲与保持清静状态。在《老君想尔戒》里,可以找到正一天师最早制定的原始禁令,也是目前已知最古老的一部 道 教 禁令经典。
随着时间推移,上清派、新天师等其他组织也开始制定更多各式各样的禁令,比如“三皈”、“五 戒”、“八 戒” 和 “ 十 戒”。到了北宋时期,全 真 派兴起,与之同伴的是新的“傳 織 制 度”,其根源则来自先前的全 真 先进傳法,並依据古制口口相伝,只允许六耳以上才谈论此事,其目的就是确保神仙修炼的手段不会落入非人的手中。在这个过程中,全 真 派以其独特的情感表达和灵魂深处的情感来构建了一种特殊的心理状态,那是一种面对生命挑战与寻求永恒生命的大胆探索,以及不断追求完美境界的心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