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三十六章百物生百物死自然
他将欲收敛它,必先扩张它;将欲削弱它,必先加强它;将欲废去它,必先抬举它;将欲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就像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被人轻视和利用。
[注释]
收敛:合并、聚集。
固:暂时。
夺:拿走。
与:给予。
微明:微妙的前兆或征兆。
脱渊:离开水中,比喻离开其本源或环境。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国家的刑法等制度不能随意展示,不可轻易用来吓唬别人。
[延伸阅读1]
王弼《道德经注》解释说,将要收敛一物,就必须先暂时扩张它;要削弱一物,就必须先加强这物体;要废除一物,就必须先提升或建立起这物体;要夺取一物,就必须先提供或者与之合作,这就是所谓的微妙而显明的事理。在处理问题时,我们应该顺应事物本来的性质,让它们自行消亡,而不是通过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这样才能达到真正有效的结果。
[延伸阅读2]
苏辙《老子解》的观点是,将要收敛一个东西,你首先需要扩大这个东西,然后再去减少或者控制掉。如果你在没有提供任何帮助的情况下立即想要夺取某个东西,那么势力可能会过于集中,以至于无法完全掌控。而且,如果没有足够的手段和资源来支持你的行动,那么你很难让人们服从于你的命令。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智慧和谋略,它们在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策略决策方面非常有用。但圣人的行为恰恰相反,他们知道坚硬力量不足以依靠,因此他们选择以柔软无力的方式生活。这是一种战胜了所有坚硬力量之后的一种状态,即使最强大的敌人也会受到伤害,最弱小的人也会死亡,而我们则保持着一种超然的地位,没有必要进行比较,因为我们的敌人最终都会崩溃。不知是否有人能理解到这一点?圣人的目标并不仅仅是为了获胜,而是因为他们明白了自然界运作的一些基本原则,并且愿意遵循这些原则。
鱼不能离开水塘中的环境,也就是说,只有当我们处于一种天然适应周围环境状态的时候,我们才不会被外界威胁到。当一个国家拥有这样一种能力,可以让自己的法律制度成为不可见之宝,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变得更加强大。此外,无论多么强大的力量,只要它们还未脱离其根基,都无法逃脱制约。只有当它们失去了这种根基后,被动地变成了普通的一个对象,当此情形发生时,它们就再也不能为任何事情做出贡献了。这正如古代圣者所说的那样,他们宁愿选择保持柔软无力,以免遭受那些坚硬力量带来的伤害。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够安全地坐在那里等待那些更为激烈的情境自己消散,从而实现对整个世界的统治,这难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共享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