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与道家的关系
提要:法家学说,起于殷朝,而至于战国时期,法成为秦国富国强兵的国策,秦国灭亡,儒者攻击秦国之酷政,而申韩之术也成为一个不光彩的词。韩非子作为集法家思想大成的人,其地位出身决定了其思想的阶级性,而太史公称其学说渊源自黄老,其实与道家的理想,有许多的不同,本文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确切的说,韩非子是依托道家哲学来解释法家思想的人。作为历史上第一步发挥《老子》思想的书,《韩非子》对于后世道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书被收入《道藏》也并非偶然。
关键词:法家、道家、殷法、刑名、人性、理想、方、
一、从《史记mdash;mdash;老子韩非列传》说起
《史记mdash;mdash;老子韩非列传》太史公曰: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庄子散道德,放论,要亦归之于自然。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徼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
法家之说刻薄寡恩,严刑峻法,不似道家之言,但是却有一些人以司马迁这段话为凭证,断定法家之说源自道家。近代也有道家之徒,以法家学说源于道家而欣然自得,以为黄老之说可以治天下的证明。但是经蒋礼鸿先生的考证,法家之说并非源自道家。
首先、韩非子并没有在秦国实施其理念。
考《史记mdash;mdash;韩非列传》:秦王见《孤愤》、《五蠧》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憾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说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使人遗非药,使。【1】
足见韩非并不见重于韩王,后来来到秦国,时间不久便遭到了李斯的陷害,其治国思想始终没有施展过。
秦国所以在当时以严刑著称,是因为商鞅。据《史记mdash;mdash;商君列传》载,商鞅在秦国时间有十几年之多,受到秦孝公的重用,实施变法,改革了秦国的许多弊政,开阡陌、平赋税、一衡量,内务耕稼,外务战死之赏罚。一种类似于俾斯麦的铁血政策。变法的结果是秦国富强,天子致祚于孝公,诸侯毕贺。【2】孝公享国二十四年,商鞅是孝公三年入见的,这样算来在秦国推行新法至少有二十年之久。虽然说孝公薨后,惠公即车裂了商鞅,但是却并没有改变商鞅的政策。之后历经秦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至于秦始皇,秦国一直都是实行商鞅的政策。《汉书mdash;mdash;马融传》秦自孝公一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也是一个证明。
后世儒者多攻击秦国为虎狼之国,而其原因就因为秦国不同于中原各邦,以周朝礼乐治国,而是实行的法治。秦国法律严酷,于是儒者攻击法家刻薄寡恩,而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则未免受到了牵连。申韩之术在汉朝甚至至于清朝,一直都被认为是一个不光彩的词,因为孔门三岁童子,不言军旅之事,主张以德服人,而法家的思想与儒家是格格不入的,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其次、商鞅之法源自殷法。
蒋鸿礼先生《商君书锥指》叙云:
商君者,盖常学殷道,而变本加厉,以严罚一其民也。《书》称殷罚有伦,荀卿言刑名从商。刑罚之起,虽自远古,要其有伦有则,则始殷时。李斯上二世书,刘向《说苑》并云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而《韩非》书以此为殷法。非说为后人所不信,然观《礼mdash;mdash;表记》称殷人先罚而后赏,其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则殷罚固重,韩非之说不可尽诬,而商君之严刑,当即滥觞于殷法也。【3】
通过上述的论证,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家的治国理念滥觞于殷朝,而韩非子从来没有实现过其理想。所以我们考察其思想不可以秦国的现象为凭证(最多只能作为参考),而应该是以其著作为主要依据。而太史公所谓韩非渊源于黄老的探讨,也应该放到韩非的书中去讨论。
二、法家与道家思想之异同
甲:法家与道家相同之执一清静论。
《韩非子mdash;mdash;主道篇》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故虚静以待令,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
又曰寂乎其无位而处,漻乎莫得其所。明君无为于上,君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4】
《庄子mdash;mdash;在宥篇》曰: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君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郭象注曰:君位无为而委任百官,百官有所司而君不与焉。【5】足以证明法家与道家都主张君主无为,而任臣下之自为,都认为这才合乎道。
章太炎《訅书mdash;mdash;儒法第五》云:吾观古为法者,商鞅无科条,管仲无五漕令。其上如流水,其此不从则大刑随之。律不亟见,奚有于歧者?子弓曰: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呜呼,此可谓儒法之君矣。【6】章太炎先生认为优秀的法家是不忙于制定法令的,居敬而行简可以说是法家治国的精髓。
乙:法家与道家相同之天道不仁论。
法家较为深切而著名的例子,就是商鞅在秦国时期所行的政令,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乎!【7】而《老子韩非列传》中也说韩子其极惨徼少恩。足见这是法家共同之特点。
何以故?盖在法家看来,应当建立一个法治的国家,则不应该包容人情,一切当以法律为最高准绳,那些看似仁义之说、亲亲之论,其实并不能使国家安定。因为百姓会因此而钻法律的空子,而变得肆无忌惮,爱民反而变成了害民。《韩非子mdash;mdash;心度论第五十四》云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所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也,爱之本也。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8】法家认为严酷的刑法,会使得百姓安于法令,反而可以使得刑罚几措,这就是法家的以刑止刑的说法。
道家也认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认为圣人治理天下,不应该有仁义之心,而应该任万物之自为,不以人助天,不以心捐道。道家认为圣人无恩而大恩生恩生于害,害生于恩,这些都为法家所称道,成为他们实施严刑酷法的理论支持。【9】
丙:法家与道家相同之因时变迁论
司马谈《六家指要》曰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埶,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10】
《老子》所谓的道,有常道和可道之分,即变和不变;《周易》之易有三个意思即不易、简易、变易,道家主张因时代的不同而改变自己,反对一味的墨守,认为那是违反自然的行为。 法家也主张时易则事易,事异则制变。《商君书mdash;mdash;更法第一》云法者,所以爱民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11】认为应当随时根据需要而改变策略,以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利益,反对那些墨守先王旧礼的做法。
丁:法家与道家不同之人性论。
儒家认为人生而静,感于物而动。【12】老子说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道家认为百姓的不安分是由于君主的而导致的,所谓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故强调君主要清静寡欲、无为无事。因为民心本善本静,所以反对刑法,认为国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13】
而法家则认为《韩非子mdash;mdash;心度第五十四》夫民之性,恶劳而乐逸,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因为民性本恶,所以需要刑法来治理之,使之安静,从而保护大部分民众的利益,使得国家富强起来。【14】
《韩非子mdash;mdash;制分第五十五》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也,情莫不出其死力而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上掌好恶以御力,事实不宜失矣。【15】韩非子认为百姓生性好利禄而恶刑罚,君主应该利用百姓的这个特点,进而使之为我所用,使之勤于耕种,勇于战斗,对于人性本恶的设定,是法家治理政策的前提。
窃案韩非、李斯,曾经都师事于荀子,而荀子就是一个性恶论者,《荀子mdash;mdash;性恶篇第二十三》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於争夺,合於犯分乱理而归於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於辞让,合於文理,而归於治。【16】韩非子的性恶论,应当与其早年师事于荀子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荀子面对人性之恶,提出的是师法礼义、和于文理的解决方案,所以荀子主张学,以去除人性中卑劣的部分,而达到圣人的境界,这是荀子和韩非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