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二 顯宗孝明帝紀第二
顯宗孝明皇帝諱莊,〔一〕光武第四子也。母陰皇后。帝生而豐下,〔二〕十歲能通春秋,光武奇之。建武十五年封東海公,十七年進爵為王,十九年立為皇太子。師事博士桓榮,學通尚書。 〔一〕謚法曰:「照臨四方曰明。」伏侯古今注曰:「莊之字曰嚴。」 〔二〕杜預注左傳云:「豐下,蓋面方也。」東觀記云:「帝豐下兌上,項赤色,有似於堯。」 中元二年二月戊戌,即皇帝位,年三十。尊皇后曰皇太后。 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於原陵。〔一〕有司奏上尊廟曰世祖。 〔一〕帝王紀曰:「原陵方三百二十步,高六丈,在臨平亭東南,去洛陽十五里。」 夏四月丙辰,詔曰:「予末小子,奉承聖業,夙夜震畏,不敢荒寧。先帝受命中興,德侔帝王,協和萬邦,假於上下,〔一〕懷柔百神,惠於鰥寡。〔二〕朕承大運,繼體守文,〔三〕不知稼穡之艱難,懼有廢失。聖恩遺戒,顧重天下,以元元為首。公卿百僚,將何以輔朕不逮?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四〕三老、孝悌、力田人;〔五〕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六〕及流人無名數欲自占者人一級;〔七〕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粟,人十斛。其施刑及郡國徒,在中元元年四月己卯赦前所犯而後捕繫者,悉免其刑。又邊人遭亂為內郡人妻,在己卯赦前,一切遣還邊,恣其所樂。中二千石下至黃綬,〔八〕貶秩贖論者,悉皆復秩還贖。方今上無天子,下無方伯,〔九〕若涉淵水而無舟楫。夫萬乘至重而壯者慮輕,〔一0〕實賴有德左右小子。〔一一〕高密侯禹元功之首,東平王蒼寬博有謀,並可以受六尺之託,臨大節而不撓。〔一二〕其以禹為太傅,蒼為驃騎將軍。太尉憙告謚南郊,〔一三〕司徒訢奉安梓宮,〔一四〕司空魴將校復土。〔一五〕其封憙為節鄉侯,訢為安鄉侯,魴為楊邑侯。」 〔一〕假,至也。音格。 〔二〕懷,安也。柔,和也。禮曰「凡山林能興雲致雨者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懷柔百神也。書曰:「惠于鰥寡。」 〔三〕創基之主,則尚武功以定禍亂;其次繼體而立者,則守文德。穀梁傳曰:「承明繼體。則守文之君也。」 〔四〕前書音義曰:「男子者,謂戶內之長也。」商鞅為秦制爵二十級:一,公士;二,上造;三,簪;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人賜爵者,有罪得贖,貧者得賣與人。 〔五〕三老、孝悌、力田,三者皆鄉官之名。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所以勸導鄉里,助成風化也。文帝詔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人之師也。其以戶口率置員。」事見前書。 〔六〕漢制,賜爵自公士已上不得過公乘,故過者得移授也。同產,同母兄弟也。 〔七〕無名數謂無文簿也。占謂自歸首也。 〔八〕漢制,二百石以上銅印黃綬也。 〔九〕公羊傳曰:「上無天子,下無方伯。」此制引以為謙也。 〔一0〕帝謙言年尚少壯,思慮輕淺,故須賢人輔弼。 〔一一〕賴,恃也。左右,助也。 〔一二〕六尺謂年十五已下。大節謂大事。撓,屈也。音女孝反。 〔一三〕趙憙也。應劭風俗通曰:「禮,臣子無爵謚君父之義也,故群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於南郊告天而謚之。」 〔一四〕李訢也。梓宮,以梓木為棺。風俗通曰:「宮者,存時所居,緣生事死,因以為名。」 〔一五〕馮魴也。將校謂將領五校兵以穿壙也。前書音義曰:「復土,主穿壙填塞事也。言下棺訖,復以土為墳,故言復土。」 秋九月,燒當羌寇隴西,敗郡兵於允街。〔一〕赦隴西囚徒,減罪一等,勿收今年租調。又所發天水三千人,亦復是歲更賦。〔二〕遣謁者張鴻討叛羌於允吾,〔三〕鴻軍大敗,戰歿。冬十一月,遣中郎將竇固監捕虜將軍馬武等二將軍討燒當羌。 〔一〕允街,縣名也,允音鉛,街音佳,屬金城郡,故城在今涼州昌松縣東南。城臨麗水,一名麗水城。 〔二〕更謂戍卒更相代也。賦謂雇更之錢也。前書音義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踐更。古正卒無常,人皆當迭為之。(有)一月一更,是為卒更。貧者欲得雇更錢,次直者出錢雇之,月二千,是為踐更,有過更。古者天下人皆當戍邊三日,亦名為更。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當行者不可往即還,因住一歲,次直者出錢三百雇之,謂之過更。」 〔三〕允吾,縣名,屬金城郡,故城在今蘭州廣武縣西南。允音沿。吾音牙。 十二月甲寅,詔曰:「方春戒節,人以耕桑。其敕有司務順時氣,使無煩擾。〔一〕天下亡命殊死以下,聽得贖論:死罪入縑二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二〕完城旦舂至司寇作三匹。〔三〕其未發覺,詔書到先自告者,半入贖。今選舉不實,邪佞未去,權門請託,殘吏放手,〔四〕百姓愁怨,情無告訴。有司明奏罪名,并正舉者。〔五〕又郡縣每因徵發,輕為姦利,詭責羸弱,先急下貧。其務在均平,無令枉刻。」 〔一〕禮記:「孟春之月,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仲春,無作大事,以妨農事。」 〔二〕前書音義曰:「右趾謂刖其右足,次刖左足,次劓,次黥,次髡鉗為城旦舂。城旦者,晝日伺寇虜,夜暮築長城。舂者,婦人犯罪,不任軍役之事,但令舂以食徒者。」 〔三〕完者,謂不加髡鉗而築城也。次鬼薪、白粲,次隸臣妾,次(作)司寇〔作〕。 〔四〕放手謂貪縱為非也。 〔五〕舉非其人,並正舉主之罪。 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下朝於原陵,如元會儀。〔一〕 〔一〕漢官儀曰:「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寑於墓側,漢因而不改。諸陵寑皆以晦、望、二十四氣、三伏、社、臘及四時上飯。其親陵所宮人,隨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陳莊具。天子以正月上原陵,公卿百官及諸侯王、郡國計吏皆當軒下,占其郡國穀價,四方改易,欲先帝魂魄聞之也。」元會儀見下。 夏五月,太傅鄧禹薨。 戊寅,東海王彊薨,遣司空馮魴持節視喪事,賜升龍旄頭、鑾輅、龍旂。〔一〕 〔一〕旄頭,見光武紀。鑾,鈴也,在鑣。交龍為旂,唯天子用之,今特賜以葬。 六月乙卯,葬東海恭王。 秋七月,捕虜將軍馬武等與燒當羌戰,大破之。募士卒戍隴右,賜錢人三萬。 八月戊子,徙山陽王荊為廣陵王,遣就國。 是歲,遼東太守祭肜使鮮卑擊赤山烏桓,大破之,斬其渠帥〔一〕。越巂姑復夷叛,〔二〕州郡討平之。 〔一〕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里。 〔二〕姑復,縣名。 二年春正月辛末,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屨以行事。〔一〕禮畢,登靈臺。使尚書令持節詔驃騎將軍、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以配五帝。〔二〕禮備法物,樂和八音,詠祉福,舞功德,〔三〕(其)班時令,敕群后。〔四〕事畢,升靈臺,望元氣,吹時律,觀物變。〔五〕群僚藩輔,宗室子孫,眾郡奉計,百蠻貢職,〔六〕烏桓、濊貊咸來助祭,單于侍子、骨都侯亦皆陪位。斯固聖祖功德之所致也。朕以闇陋,奉承大業,親執珪璧,恭祀天地。〔七〕仰惟先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以寧天下,〔八〕封泰山,建明堂,立辟雍,起靈臺,恢弘大道,被之八極;〔九〕而胤子無成康之質,群臣無呂旦之謀〔一0〕,盥洗進爵,踧踖惟慚。〔一一〕素性頑鄙,臨事益懼,故『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一二〕其令天下自殊死已下,謀反大逆,皆赦除之。百僚師尹,其勉修厥職,順行時令,敬若昊天,以綏兆人。」〔一三〕 〔一〕漢官儀曰:「天子冠通天,諸侯王冠遠遊,三公、諸侯冠進賢三梁,卿、大夫、尚書、二千石、博士冠兩梁,(二)千石已下至小吏冠一梁。天子、公、卿、特進、諸侯祀天地明堂,皆冠平冕,天子十二旒,三公、九卿、諸侯七,其纓各如其綬色,玄衣纁裳。」周禮曰:「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三禮圖曰:「冕以三十升布漆而為之,廣八寸,長尺六寸,前圜後方,前下後高,有俛伏之形,故謂之冕。欲人之位彌高而志彌下,故以名焉。」董巴輿服志曰:「顯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玄上纁下,乘輿備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諸侯用山龍九章,卿已下用華蟲七章,皆五色釆。乘輿刺繡,公卿已下皆織成。陳留襄邑獻之。」徐廣車服注曰:「漢明帝案古禮備其服章,天子郊廟衣皁上絳下,前三幅,後四幅,衣畫而裳繡。」禮記曰:「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於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世子佩瑜玉。」周禮屨人「掌王赤舄青絇」。鄭玄注云:「赤舄,為上冕服之舄也。絇屨,鼻頭以青綵飾之。」絇音劬。三禮圖曰:「屨複下曰舄,其色各隨裳色。」 〔二〕五經通義曰:「蒼帝靈威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矩,黑帝(汁)〔協〕光紀。牲幣及玉,各依方色。」 〔三〕祉亦福也。詠謂詩云「降福穰穰」之類。景帝詔曰:「歌者所以發德,舞者所以明功。」 〔四〕班,布也。時令謂月令也。四時各有令,若有乖舛,必致妖災,故告之。 〔五〕元氣,天氣也。王者承天心,理禮樂,通上下四時之氣也,故望之焉。時律者,即月令「孟春律中太蔟,仲春律中夾鍾」之類。大戴禮曰:「聖人〈雀戈〉十二管,察八音之清濁,謂之律呂。律呂不正則諸氣不和。」周禮保章氏:「以五雲之色,辨吉凶、水旱、豐荒之祲象。」鄭司農注云:「以二至二分觀雲色,青為蟲,白為喪,赤為兵荒,黑為水,黃為豐。故春秋傳曰:『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杜預注云:「物謂氣色災變也。」 〔六〕奉計謂計吏也。詩曰「因時百蠻。」百言眾多也。獨言蠻,通四夷。 〔七〕周禮曰:「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又曰:「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 〔八〕撥,理也。公羊傳曰:「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 〔九〕淮南子曰:「九州之外有八寅,八寅之外有八紘,八紘之外有八極。」 〔一0〕明帝自謂無〔成康之質〕。成康之時,刑措不用四十餘年。 〔一一〕鄭玄注論語云:「踧踖,敬恭貌。」盥音管。 〔一二〕坦蕩,明達之貌。戚戚,常憂懼也。 〔一三〕若,順也。 三月,臨辟雍,初行大射禮。〔一〕 〔一〕儀禮(曰)大射之禮,王將祭射宮,擇士以助祭也。張虎侯、熊侯、豹侯,其制若今之射的矣。謂之為侯者,天子射中之,可以服諸侯也。天子侯中一丈八尺,畫以雲氣焉。王以六耦射三侯,樂以騶虞九節;諸侯以四耦射二侯,樂以貍首七節;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樂以釆蘋五節;士以二耦射豻侯,樂以釆蘩三節。 秋九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淮陽王延、東海王政來朝。 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養老禮。詔曰:「光武皇帝建三朝之禮,而未及臨饗。〔一〕眇眇小子,屬當聖業。〔二〕閒暮春吉辰,初行大射;令月元日,〔三〕復踐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車〈車耎〉輪,供綏執授。侯王設醬,公卿饌珍,朕親袒割,執爵而酳。〔四〕祝哽在前,祝噎在後。〔五〕升歌鹿鳴,下管新宮,〔六〕八佾具脩,萬舞於庭。〔七〕朕固薄德,何以克當?易陳負乘,詩刺彼己,〔八〕永念慚疚,無忘厥心。三老李躬,年耆學明。五更桓榮,授朕尚書。詩曰:『無德不報,無言不酬。』〔九〕其賜榮爵關內侯,食邑五千戶。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祿養終厥身。其賜天下三老酒人一石,肉四十斤。有司其存耆耋,〔一0〕恤幼孤,惠鰥寡,稱朕意焉。」 〔一〕三朝之禮謂中元元年初起明堂、辟雍、靈臺也。 〔二〕尚書康王曰:「眇眇予末小子。」孔安國注云:「眇眇猶微微也。」 〔三〕東觀記曰:「十月元日。」 〔四〕孝經援神契曰:「尊事三老,父象也。」宋均注曰:「老人知天地之事者。」安車,坐乘之車;〈車耎〉輪,以蒲裹輪。〈車耎〉音而兗反。三老就車,天子親執綏授之。說文:「綏,車中把也。」五更,老人知五行更代事者。漢官儀曰:「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全具者。」續漢志曰:「養三老、五更,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講師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三公一人為三老,次卿一人為五更,皆服絺紵大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冠進賢,扶(玉)〔王〕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齊于太學講堂。其日乘輿先到辟雍禮殿,坐于東廂,遣使者安車迎三老、五更,天子迎于門屏,交拜,導自阼階。三老自賓階升,東面。三公設几杖。九卿正履。天子親袒割俎,執醬而饋,執爵而酳。五更南面,三公進供,禮亦如之。明日皆詣闕謝,以其於己禮太隆也。」醬,醢也。珍謂肴羞之屬,即周禮「八珍」之類。鄭玄注儀禮云:「酳,漱也,所以潔口。」音胤。 〔五〕老人食多哽噎,故置人於前後祝之,令其不哽噎也。 〔六〕鹿鳴,詩小雅篇名也。新宮,小雅逸篇也。升,登也。登堂而歌,所以重人聲也。燕禮曰:「升歌鹿鳴,下管新宮。」 〔七〕佾,列也。謂舞者行列也。左氏傳曰:「天子八佾,諸侯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萬亦舞也。詩云:「公庭萬舞。」 〔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詩曰「彼己之子,不稱其服」也。 〔九〕詩大雅也。 〔一0〕禮記曰,六十曰耆,七十曰耋。釋名曰:「耆,指也,不從力役,指事使人也。耋,〈金截〉也,皮膚變黑色如〈金截〉也。」 中山王焉始就國。 甲子,西巡狩,幸長安,祠高廟,遂有事於十一陵。歷覽館邑,會郡縣吏,勞賜作樂。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蕭何、霍光。帝謁陵園,過式其墓。〔一〕進幸河東,所過賜二千石、令長已下至於掾史,各有差。〔二〕癸卯,車駕還宮。 〔一〕東觀漢記曰:「蕭何墓在長陵東司馬門道北百步。」又云:「霍光墓在茂陵東司馬門道南四里。」式,敬也。禮記曰:「行過墓必式。」 〔二〕續漢志曰:「郡國及縣,諸曹皆置掾史。」 十二月,護羌校尉竇林下獄死。 是歲,始迎氣於五郊。〔一〕少府陰就子豐殺其妻酈邑公主,就坐自殺。〔二〕 〔一〕續漢書曰:「迎氣五效之兆。四方之兆各依其位。中央之兆在未,壇皆(二)〔三〕尺。立春之日,迎春於東郊,祭青帝句芒,車服皆青,歌青陽,八佾舞雲翹之舞。立夏之日,迎夏於南郊,祭赤帝祝融,車服皆赤,歌朱明,八佾舞雲翹之舞,先立秋十八日,迎黃靈於中兆,祭黃帝后土,車服皆黃,歌朱明,八佾舞雲翹、育命之舞。立秋之日,迎秋於西郊,祭白帝蓐收,車服皆白,歌白藏,八佾舞育命之舞。立冬之日,迎冬於北郊,祭黑帝玄冥,車服皆黑,歌玄冥,八佾舞育命之舞。」 〔二〕酈,縣,屬南陽郡。酈音櫟。 三年春正月癸巳,詔曰:「朕奉郊祀,登靈臺,見史官,正儀度。〔一〕夫春者,歲之始也。始得其正,則三時有成。〔二〕比者水旱不節,邊人食寡,政失於上,人受其咎。有司其勉順時氣,勸督農桑,去其螟蜮,以及蝥賊;〔三〕詳刑慎罰,明察單辭,〔四〕夙夜匪懈,以稱朕意。」 〔一〕儀謂渾儀,以銅為之,置於靈臺,王者正天文之器也。度謂日月星辰之行度也。史官即太史,掌天文之官也。 〔二〕正謂日月五星不失其次也。三時謂春、夏、秋。左傳曰:「務其三時。」 〔三〕爾雅曰:「食苗心曰螟,食節曰賊,食根曰蝥。」蜮一名短弧,今之水弩,含沙射人為災。言此者,欲令臣下順時行政,勿侵擾也。 〔四〕單辭猶偏辭也。 二月甲寅,太尉趙憙、司徒李訢免。丙辰,左馮翊郭丹為司徒。己未,南陽太守虞延為太尉。 甲子,立貴人馬氏為皇后,皇子炟〔一〕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一〕音丁達反。 夏四月辛酉,封皇子建為千乘王,〔一〕羨為廣平王。 〔一〕千乘,國名,今青州縣,故城在今淄州高苑北。 六月丁卯,有星孛于天船北。〔一〕 〔一〕天船,星名。續漢志曰:「天船為水,彗出之為大水。是歲,伊、洛水溢到津城門。」伏侯古今注曰:「彗長三尺所,見三十五日乃去。」 秋八月戊辰,改大樂為大予樂。〔一〕 〔一〕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故據琁機鈐改之。漢官儀曰:「大予樂令一人,秩六百石。」 壬申晦,日有蝕之。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水旱不節,稼穡不成,人無宿儲,下生愁墊。〔一〕雖夙夜勤思,而智能不逮。昔楚莊無災,以致戒懼;〔二〕魯哀禍大,天不降譴。〔三〕今之動變,儻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職,以匡無德。古者卿士獻詩,百工箴諫。〔四〕其言事者,靡有所諱。」 〔一〕儲,積也。墊,溺也,音丁念反。 〔二〕說苑曰:「楚莊王見天不見妖而地不出孽,則禱于山川曰:『天其忘余歟?』此能求過于天,必不逆諫矣。」 〔三〕春秋感精符曰:「魯哀公時,政彌亂絕,不日食。政亂之類,當致日食之變,而不應者,譴之何益,告之不悟,故哀公之篇絕無日食之異。」 〔四〕國語曰:「天子聽政,公卿至于庶士獻詩,師箴,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而後王斟酌事焉。」 冬十月,蒸祭光武廟,〔一〕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二〕 〔一〕禮記曰:「冬祭曰蒸。」蒸,眾也。冬物畢成,可祭者眾。 〔二〕前書曰,文始舞者,本舜韶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其舞人執羽籥。五行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其舞人冠冕衣服法五行色。武德者,高祖四年作,言行武以除亂也,其舞人執干戚。光武草創,禮樂未備,今始奏之,故云初也。 甲子,車駕從皇太后幸章陵,觀舊廬。十二月戊辰,至自章陵。 是歲,起北宮及諸官府。京師及郡國七大水。 四年春二月辛亥,詔曰:「朕親耕藉田,以祈農事。〔一〕京師冬無宿雪,春不燠沐,〔二〕煩勞群司,積精禱求。〔三〕而比再得時雨,宿麥潤澤。其賜公卿半奉。有司勉遵時政,務平刑罰。」 〔一〕禮記曰:「天子親耕于東郊,為藉田千畝,冕而朱紘,躬秉耒耜。」五經要義曰:「天子藉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敬也。藉,蹈也。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續漢志云:「正月始耕,既事,告祠先農。」漢舊儀曰:「先農即神農炎帝也。祠以太牢,百官皆從。皇帝親執耒耜而耕。天子三推,三公五,孤卿七,大夫十二,士庶人終畝。乃致藉田倉,置令丞,以給祭天地宗廟,以為粢盛。」 〔二〕燠,暖也,音於六反。沐,潤澤也。言無暄潤之氣也。 〔三〕積精猶儲積也。說文云:「告事求福曰禱。」 秋九月戊寅,千乘王建薨。 冬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馮魴免。丙辰,河南尹范遷為司徒,太僕伏恭為司空。 十二月,陵鄉侯梁松下獄死。〔一〕 〔一〕坐縣飛書誹謗。 五年春二月庚戌,驃騎將軍東平王蒼罷歸藩;琅邪王京就國。 冬十月,行幸鄴。與趙王栩會鄴。常山三老言於帝曰:「上生於元氏,願蒙優復。」詔曰:「豐、沛、濟陽,受命所由,加恩報德,適其宜也。今永平之政,百姓怨結,而吏人求復,令人愧笑,重逆此縣之拳拳,〔一〕其復元氏縣田租更賦六歲,勞賜縣掾史,及門闌走卒。」〔二〕至自鄴。 〔一〕重,難也。拳拳猶勤勤也。禮記曰:「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不息。」 〔二〕續漢志曰:「五伯、鈴下、侍閤、門闌部署、街里走卒,皆有程品,多少隨所典領。」 十一月,北匈奴寇五原;十二月,寇雲中,南單于擊卻之。 是歲,發遣邊人在內郡者,賜裝錢人二萬。 六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趙王盱、北海王興、齊王石來朝。 二月,王雒山出寶鼎,〔一〕廬江太守獻之。夏四月甲子,詔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姦,不逢惡氣。〔二〕遭德則興,遷于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淪亡。〔三〕祥瑞之降,以應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茲?易曰鼎象三公,〔四〕豈公卿奉職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五〕陳鼎於廟,以備器用。賜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詔書,禁人上事言聖,而閒者章奏頗多浮詞,自今若有過稱虛譽,尚書皆宜抑而不省,示不為諂子蚩也。」 〔一〕「雒」或作「雄」。 〔二〕夏禹之時,令遠方圖畫山川奇異之物,使九州之牧貢金鑄鼎以象之,令人知鬼神百物之形狀而備之,故人入山林川澤,魑魅罔兩莫能逢之。惡氣謂罔兩之類。事見左傳。 〔三〕史記曰,周鼎亡入泗水中,秦始皇過彭城,齋戒,欲出周鼎於泗水,使千人沒水求之,不得。 〔四〕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五〕禮記曰「夏祭曰礿」,音藥。礿,薄也。夏物未成,祭尚薄。 冬十月,行幸魯,祠東海恭王陵;會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琅邪王京、東海王政。十二月,還,幸陽城,遣使者祠中岳。壬午,車駕還宮。東平王蒼、琅邪王京從駕來朝皇太后。 七年春正月癸卯,皇太后陰氏崩。二月庚申,葬光烈皇后。 秋八月戊辰,北海王興薨。 是歲,北匈奴遣使乞和親。 八年春正月己卯,司徒范遷薨。〔一〕三月辛卯,太尉虞延為司徒,衛尉趙憙行太尉事。 〔一〕漢官儀曰,遷字子閭,沛人也。 遣越騎司馬鄭眾報使北匈奴。初置度遼將軍,屯五原曼柏。〔一〕 〔一〕(武)〔昭〕帝拜范明友為度遼將軍,至此復置焉。以中郎將吳常行度遼將軍。曼柏,縣,在今勝州銀城縣。 秋,郡國十四雨水。 冬十月,北宮成。 丙子,臨辟雍,養三老、五更。禮畢,詔三公募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罪一等,勿笞,詣度遼將軍營,屯朔方、五原之邊縣;妻子自隨,便占著邊縣;〔一〕父母同產欲相代者,恣聽之。其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亡命者令贖罪各有差。凡徙者,賜弓弩衣糧。 〔一〕占著謂附名籍。 壬寅晦,日有食之,既。〔一〕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而下貽人怨,上動三光。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讖所為至譴。〔二〕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職事,極言無諱。」於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三〕帝覽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班示百官。詔曰:「群僚所言,皆朕之過。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輕用人力,繕修宮宇,出入無節,喜怒過差。昔應門失守,關雎刺世;〔四〕飛蓬隨風,微子所歎。〔五〕永覽前戒,竦然兢懼。徒恐薄德,久而致怠耳。」 〔一〕既,盡也。 〔二〕春秋感精符曰:「人主含天光,據機衡,齊七政,操八極。」故君明聖,天道得正,則日月光明,五星有度。日明則道正,不明則政亂,故常戒以自敕厲。日食皆象君之進退為盈縮。當春秋撥亂,日食三十六,故曰至譴也。 〔三〕宣帝始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封有正有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而不奏;後魏相奏去副封,以防擁蔽。 〔四〕春秋說題辭曰:「人主不正,應門失守,故歌關雎以感之。」宋均注曰:「應門,聽政之處也。言不以政事為務,則有宣淫之心。關雎樂而不淫,思得賢人與之共化,修應門之政者也。」薛君韓詩章句曰:「詩人言雎鳩貞絜慎匹,以聲相求,隱蔽于無人之處。故人君退朝,入于私宮,后妃御見有度,應門擊柝,鼓人上堂,退反宴處,體安志明。今時大人內傾于色,賢人見其萌,故詠關雎,說淑女,正容儀,以刺時。」 〔五〕管子曰:「無儀法程式,飛搖而無所定,謂之飛蓬。飛蓬之閒,明王不聽。」此言「微子」,未詳。 北匈奴寇西河諸郡。 九年春三月辛丑,詔郡國死罪囚減罪,與妻子詣五原、朔方占著,所在死者皆賜妻父若男同產一人復終身;其妻無父兄獨有母者,賜其母錢六萬,又復其口筭。〔一〕 〔一〕口筭,已見光武紀。 夏四月甲辰,詔郡國以公田賜貧人各有差。令司隸校尉、部刺史歲上墨綬長吏視事三歲已上理狀尤異者各一人,與計偕上。〔一〕及尤不政理者,亦以聞。 〔一〕偕,俱也。所徵之人,令與計吏俱上。 是歲,大有年。〔一〕為四姓小侯開立學校,置五經師。〔二〕 〔一〕穀梁傳曰:「五穀皆熟,書大有年。」 〔二〕袁宏漢紀曰,永平中崇尚儒學,自皇太子、諸王侯及功臣子弟,莫不受經。又為外戚樊氏、郭氏、陰氏、馬氏諸子弟立學,號四姓小侯,置五經師。以非列侯,故曰小侯。禮記曰「庶方小侯」,亦其義也。 十年春二月,廣陵王荊有罪,自殺,國除。 夏四月戊子,詔曰:「昔歲五穀登衍,〔一〕今茲蠶麥善收,其大赦天下。方盛夏長養之時,蕩滌宿惡,以報農功。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吏敬厥職,無令愆墯。」 〔一〕鄭玄注周禮云:「五穀,黍、稷、麥、麻、尗也。」登,成也。衍,饒也,音以戰反。 閏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陽,祠章陵。日北至,又祠舊宅。〔一〕禮畢,召校官作雅樂,奏鹿鳴,〔二〕帝自御塤篪和之,以娛嘉賓。〔三〕還,幸南頓,勞饗三老、官屬。 〔一〕北至,夏至也。 〔二〕校,學也。鹿鳴,詩小雅篇名,宴群臣嘉賓之詩。 〔三〕鄭玄注周禮云:「塤,燒土為之,大如鴈子。」鄭眾曰:「有六孔。」世本曰:「暴辛公作篪,以竹為之,長尺四寸,有八孔。」 冬十一月,徵淮陽王廷會平輿,〔一〕徵沛王輔會睢陽。 〔一〕縣名,屬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汝陽縣東北。輿音預。 十二月甲午,車駕還宮。 十一年春正月,沛王輔、楚王英、濟南王康、東平王蒼、淮陽王延、中山王焉、琅邪王京、東海王政來朝。 秋七月,司隸校尉郭霸下獄死。 是歲,漅湖出黃金,廬江太守以獻。〔一〕時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一〕漅湖,湖名,音子小反,在今廬州合肥縣東南。 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內屬,於是置永昌郡,罷益州西部都尉。〔一〕 〔一〕西南夷傳曰:「罷益州西部所領六縣,合為永昌郡,置哀牢、博南二縣。」去洛陽七千里,在今匡州匡川縣西。 夏四月,遣將作謁者王吳修汴渠,自滎陽至于千乘海口。〔一〕 〔一〕汴渠即莨蕩渠也。汴自滎陽首受河,所謂石門,在滎陽山北一里。過汴以東,積石為隄,亦號金隄,成帝陽嘉中所作也。 五月丙辰,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無家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詔曰:「昔曾、閔奉親,竭觀致養,〔一〕仲尼葬子,有棺無槨。〔二〕喪貴致哀,禮存寧儉。今百姓送終之制,競為奢靡。生者無擔石之儲,而財力盡於墳土。〔三〕伏臘無糟糠,而牲牢兼於一奠。〔四〕糜破積世之業,以供終朝之費,子孫飢寒,絕命於此,豈祖考之意哉!又車服制度,恣極耳目。田荒不耕,游食者眾。〔五〕有司其申明科禁,宜於今者,宣下郡國。」 〔一〕曾參字子輿,閔損字子騫,並孔子,皆有孝行也。 〔二〕論語曰:「鯉也死,有棺而無槨。」 〔三〕前書音義曰:「擔音丁濫反。言一石之儲。」方言作「甔」,云「罃也,齊東北海岱之閒謂之甔」。郭璞注曰:「所謂『家無甔石之儲』者也。」埤蒼曰:「大罌也。」字或作「儋」,音丁甘反。 〔四〕史記曰,秦德公始為伏祠。歷忌曰:「伏者何也?金氣伏藏之日也。四氣代謝,皆以相生。至于立秋,以金代火;金畏于火,故庚日必伏。」月令:「孟冬之月,臘先祖。」說文云:「臘,冬至後祭百神。」始皇更臘曰嘉平。奠,喪祭也。 〔五〕游食謂浮食者。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罷。乙未,大司農牟融為司空。 冬十月,司隸校尉王康下獄死。 是歲,天下安平,人無傜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十三年春二月,帝耕於藉田。禮畢,賜觀者食。 三月,河南尹薛昭下獄死。 夏四月,汴渠成。辛巳,行幸滎陽,巡行河渠。乙酉,詔曰:「自汴渠決敗,六十餘歲,〔一〕加頃年以來,雨水不時,汴流東侵,日月益甚,水門故處,皆在河中,漭瀁廣溢,莫測圻岸,〔二〕蕩蕩極望,不知綱紀。今兗、豫之人,多被水患,乃云縣官不先人急,好興它役。又或以為河流入汴,幽、冀蒙利,故曰左隄彊則右隄傷,左右俱彊則下方傷,宜任水埶所之,使人隨高而處,公家息壅塞之費,百姓無陷溺之患。議者不同,南北異論,朕不知所從,久而不決。今既築隄理渠,絕水立門,河、汴分流,復其舊跡,陶丘之北,漸就壤墳,〔三〕故薦嘉玉絜牲,以禮河神。〔四〕東過洛汭,歎禹之績。〔五〕今五土之宜,反其正色,〔六〕濱渠下田,賦與貧人,無令豪右得固其利,〔七〕庶繼世宗瓠子之作。」〔八〕因遂度河,登太行,進幸上黨。壬寅,車駕還宮。 〔一〕王景傳曰,平帝時汴河決壞。 〔二〕圻,堮也。 〔三〕爾雅曰:「丘再成曰陶丘。」孫炎曰:「形如累兩盂也。」郭璞曰:「今濟陰定陶城中有陶丘也。」尚書曰:「厥土惟黑壤,下土墳壚。」孔安國曰:「無塊曰壤。墳,起也。」 〔四〕禮記曰:「凡祭玉曰嘉玉。」儀禮曰:「絜牲剛鬣。」 〔五〕水北曰汭。洛汭,洛水入河處也。績,功也。河、洛皆禹所加功,故歎之。 〔六〕周禮曰「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謂之五土」也。色謂其黃、白、青、黑之類。孔安國曰「水所去,土復其性」也。 〔七〕濱,近也。豪右,大家也。 〔八〕瓠子,隄名也。武帝元封二年,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河,沈白馬,玉璧,令群臣皆負薪填河。在今濮州濮陽縣西也。 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三公免冠自劾。制曰:「冠履勿劾。災異屢見,咎在朕躬,憂懼遑遑,未知其方。將有司陳事,多所隱諱,使君上壅蔽,下有不暢乎?昔衛有忠臣,靈公得守其位。〔一〕今何以和穆陰陽,消伏災譴?刺史、太守詳刑理冤,存恤鰥孤,勉思職焉。」 〔一〕論語:「孔子曰:『衛靈公無道。』季康子曰:『夫如是,奚其不喪?』孔子曰:『仲叔圉主賓客,祝它主宗廟,王孫賈主軍旅。夫如是,奚其喪?』」 十一月,楚王英謀反,廢,國除,遷於涇縣,〔一〕所連及死徙者數千人。 〔一〕涇縣屬丹陽郡,今宣州縣,故城在縣東。有涇水,出蕪湖,因水立名。 是歲,齊王石薨。 十四年春三月甲戌,司徒虞延免,自殺。夏四月丁巳,鉅鹿太守南陽邢穆為司徒。〔一〕 〔一〕穆字綏公,宛人。 前楚王英自殺。 夏五月,封故廣陵王荊子元壽為廣陵侯。 初作壽陵。 十五年春二月庚子,東巡狩。辛丑,幸偃師。詔亡命自殊死以下贖:死罪縑四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犯罪未發覺,詔書到日自告者,半入贖。徵沛王輔會睢陽。進幸彭城。癸亥,帝耕于下邳。 三月,徵琅邪王京會良成,〔一〕徵東平王蒼會陽都,〔二〕又徵廣陵侯及其三弟會魯。祠東海恭王陵。還,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親御講堂,〔三〕命皇太子、諸王說經。又幸東平。〔四〕辛卯,進幸大梁,〔五〕至定陶,祠定陶恭王陵。〔六〕夏四月庚子,車駕還宮。 〔一〕良成,縣名,屬東海郡,故城在今泗州下邳縣北。 〔二〕陽都,縣名,屬琅邪郡,故城在今沂州沂水縣南。 〔三〕孔子宅在今兗州曲阜縣故魯城中歸德門內闕里之中,背洙面泗,矍相圃之東北也。七十二,顏、閔之徒。漢春秋曰:「帝時升廟立,群臣中庭北面,皆再拜,帝進爵而後坐。」 〔四〕東平,國名,故城在今鄆州東。 〔五〕大梁城,魏惠王所築,故城在今汴州。 〔六〕恭王,元帝子康。 改信都為樂成國,臨淮為下邳國。封皇子恭為鉅鹿王,黨為樂成王,衍為下邳王,暢為汝南王,昞為常山王,長為濟陰王。〔一〕賜天下男子爵,人;郎、從官〔視事〕二十歲已上帛百匹,十歲已上二十匹,十歲已下十匹,官府吏五匹,書佐、小史三匹。令天下大酺五日。〔二〕乙巳,大赦天下,其謀反大逆及諸不應宥者,皆赦除之。 〔一〕濟陰,郡,今曹州。 〔二〕前書音義曰:「漢律:三人已上無故群飲,罰金四兩。」今恩詔橫賜,得令聚會飲食五日。酺,布也。言天子布恩於天下。史記:「趙惠文王三年,大赦,置酒大酺五日。」 冬,車騎校獵上林苑。〔一〕 〔一〕周禮校人掌王田獵之馬,故曰校獵。謂以木相貫穿為欄校,以遮禽獸。 十二月,遣奉車都尉竇固、駙馬都尉耿秉屯涼州。〔一〕 〔一〕前書曰,奉車都尉,掌乘輿;駙馬都尉,掌天子之副馬。駙,副也。並武帝置,秩二千石。 十六年春二月,遣太僕祭肜出高闕,〔一〕奉車都尉竇固出酒泉,駙馬都尉耿秉出居延,〔二〕騎都尉來苗出平城,伐北匈奴。竇固破呼衍王於天山,〔三〕留兵屯伊吾盧城。〔四〕耿秉、來苗、祭肜並無功而還。 〔一〕高闕,山名,因以名塞,在朔方北。 〔二〕本匈奴地名也,武帝因以名縣,屬張掖郡,在今甘州張掖縣東北。 〔三〕呼衍,匈奴王號。天山即祁連山,一名雪山,今名折羅漢山,在伊州北。祁音時。 〔四〕本匈奴中地名,既破呼衍,取其地置宜禾都尉,以為屯田,今伊州(細)〔納〕職縣伊吾故城是也。 夏五月,淮陽王延謀反,發覺。癸丑,司徒邢穆、駙馬都尉韓光坐事下獄死,所連及誅死者甚眾。〔一〕 〔一〕坐與延同謀。 戊午晦,日有食之。 六月丙寅,大司農西河王敏為司徒。〔一〕 〔一〕漢官儀曰,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 秋七月,淮陽王延徙封阜陵王。〔一〕 〔一〕阜陵,縣名,屬九江郡,故城在今滁州全椒縣南。 九月丁卯,詔令郡國中都官死罪繫囚減死罪一等,勿笞,詣軍營,屯朔方、敦煌;妻子自隨,父母同產欲求從者,恣聽之;女子嫁為人妻,勿與俱。謀反大逆無道不用此書。 是歲,北匈奴寇雲中,雲中太守廉范擊破之。 十七年春正月,甘露降於甘陵。北海王睦薨。 二月乙巳,司徒王敏薨。三月癸丑,汝南太守鮑昱為司徒。 是歲,甘露仍降,樹枝內附,〔一〕芝草生殿前,神雀五色翔集京師。西南夷哀牢、儋耳、僬僥、槃木、白狼、動黏諸種,前後慕義貢獻;〔二〕西域諸國遣子入侍。夏五月戊子,公卿百官以帝威德懷遠,祥物顯應,乃並集朝堂,奉觴上壽。〔三〕制曰:「天生神物,以應王者;遠人慕化,實由有德。朕以虛薄,何以享斯?唯高祖、光武聖德所被,不敢有辭。其敬舉觴,太常擇吉日策告宗廟。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流人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郎、從官視事十歲以上者,帛十匹。中二千石、二千石下至黃綬,貶秩奉贖,在去年以來皆還贖。」 〔一〕仍,頻也。內附謂木連理也。前書終軍曰:「眾枝內附,是無外也。」 〔二〕山海經曰:「周僥國在三首國東,為人短小,冠帶,一名僬僥。」國語曰:「僬僥氏三尺,短之至也。」楊浮異物志曰:「儋耳,南方夷,生則鏤其頰,皮連耳匡,分為數支,狀如雞腸,纍纍下垂至肩。」 〔三〕壽者人之所欲,故卑下奉觴進酒,皆言上壽。 秋八月丙寅,令武威、張掖、酒泉、敦煌〔一〕及張掖屬國,繫囚右趾已下任兵者,〔二〕皆一切勿治其罪,詣軍營。 〔一〕張掖,郡,故匈奴昆邪王地也。漢官儀曰:「張國臂掖,故曰張掖。」故城在今甘州張掖縣西北。 〔二〕任,堪也。 冬十一月,遣奉車都尉竇固、駙馬都尉耿秉、騎都尉劉張出敦煌昆侖塞,〔一〕擊破白山虜於蒲類海上,遂入車師。〔二〕初置西域都護、戊己校尉。〔三〕 〔一〕昆侖,山名,因以為塞,在今肅州酒泉縣西南。山有昆侖之體,故名之。周穆王見西王母于此山,有石室、王母臺。 〔二〕西河舊事曰:「白山冬夏有雪,故曰白山,匈奴謂之天山,過之皆下馬拜焉。去蒲類海百里之內。」 〔三〕宣帝初置,鄭吉為都護,護三十六國,秩比二千石。元帝置戊己校尉,有丞、司馬各一人,秩比六百石。戊己,中央也,鎮覆四方,見漢官儀。亦處西域,鎮撫諸國。 是歲,改天水為漢陽郡。 十八年春三月丁亥,詔曰:「其令天下亡命,自殊死已下贖:死罪縑三十匹,右趾至髡鉗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吏人犯罪未發覺,詔書到自告者,半入贖。」 夏四月己未,詔曰:「自春已來,時雨不降,宿麥傷旱,秋種未下,政失厥中,憂懼而已。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及流民無名數欲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隆,中“阝改疒”〉,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理冤獄,錄輕繫。二千石分禱五岳四瀆。郡界有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者,〔一〕長吏各絜齋禱請,冀蒙嘉澍。」〔二〕 〔一〕周禮:「職方氏掌天下之地。楊州,其山曰會稽,其川曰三江。荊州,其山曰衡山,其川曰江、漢。豫州,其山曰華,其川曰滎、洛。青州,其山曰沂山,其川曰淮、泗。兗州,其山曰岱,其川曰河、泲。雍州,其山曰嶽,其川曰涇、汭。幽州,其山曰醫無閭,其川曰河、泲。冀州,其山曰霍,其川曰漳。并州,其山曰恆,其川曰滹沱。」此謂九州名山大川也。 〔二〕說文曰:「時雨所以澍生萬物。」淮南子曰:「春雨之灌,萬物無地不澍,無物不生。」澍音之戍反。 六月己未,有星孛於太微。 焉耆、龜茲攻西域都護陳睦,悉沒其眾。北匈奴及車師後王圍戊己校尉耿恭。 秋八月壬子,帝崩於東宮前殿。年四十八。遺詔無起寑廟,藏主於光烈皇后別室。〔一〕帝初作壽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槨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二〕萬年之後,埽地而祭,杅水脯糒而已。〔三〕過百日,唯四時設奠,置吏卒數人供給灑埽,勿開修道。敢有所興作者,以擅議宗廟法從事。〔四〕 〔一〕禮「藏主於廟」,既不起寑廟,故藏於后之易衣別室。更,易也。 〔二〕東觀記曰:「陵東北作廡,長三丈,五步出外為小廚,財足祠祀。」 〔三〕說文曰:「杅,飲器。」音于。方言曰:「碗謂之盂。」說文曰:「糒,乾飰也。」 〔四〕前書曰:「擅議宗廟者棄市。」 帝遵奉建武制度,無敢違者。後宮之家,不得封侯與政。〔一〕館陶公主〔二〕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里,〔三〕有非其人,則民受其殃,是以難之。」故吏稱其官,民安其業,遠近肅服,戶口滋殖焉。 〔一〕東觀記曰:「光武閔傷前代權臣太盛,外戚與政,上濁明主,下危臣子,后族陰、郭之家不過九卿,親屬榮位不能及許、史、王氏之半耳。」 〔二〕光武女。 〔三〕史記曰,太微宮後二十五星,郎位也。 論曰:明帝善刑理,法令分明。日晏坐朝,幽枉必達。內外無倖曲之私,在上無矜大之色。斷獄得情,號居前代十二。〔一〕故後之言事者,莫不先建武、永平之政。而鍾離意、宋均之徒,常以察慧為言,〔二〕夫豈弘人之度未優乎? 〔一〕十斷其二,言少刑也。 〔二〕並見本傳。 贊曰:顯宗丕承,業業兢兢。危心恭德,政察姦勝。〔一〕備章朝物,省薄墳陵。〔二〕永懷廢典,下身遵道。〔三〕登臺觀雲,臨雍拜老。懋惟帝績,增光文考。〔四〕 〔一〕危心言常危懼。姦勝猶勝姦佞。 〔二〕朝物謂朝儀文物也。 〔三〕廢典謂明堂、辟雍之禮,歷漢不行。下身謂進爵授綏之類。 〔四〕懋,勉也。書曰:「惟我文考,光于四海。」 校勘記 九六頁三行及流人無名數按:刊誤謂案他處詔書皆上有「脫無名數」,則云「及流人」云云,此無,故不當有「及」字,三年詔亦無,可互證。 九七頁一二行主穿壙填塞事也汲本、殿本「塞」作「墓」。按:疑當依前書如淳注作「瘞」。 九八頁三行(有)一月一更據刊誤刪。 九八頁五行蘭州按:「蘭」原誤「闌」,逕依集解本改正。 九八頁一四行次(作)司寇〔作〕據殿本、集解本改。 一00頁三行(其)班時令據刊誤刪。 一00頁四行望元氣按:洪頤軒讀書叢錄謂「元氣」當是「雲氣」之訛,祭祀志云「升露臺以望雲物」,雲物即雲氣也。李慈銘謂洪說是。「雲」古文作「云」,與「元」字易亂。下贊云「登臺觀雲」,可知范書此紀正作「雲」字。 一00頁七行立辟雍按:「辟」原訛「璧」,逕改正。 一00頁一一行(二)千石已下至小吏冠一梁據刊誤刪。 一00頁一三行冕以三十升布漆而為之按:殿本、集解本「漆」作「染」。 一0一頁三行前三幅按:殿本、集解本「三」作「二」。 一0一頁五行以青綵飾之按:殿本、集解本「綵」作「絲」。 一0一頁六行黑帝(汁)〔協〕光紀據汲本、殿本改。 一0二頁一行明帝自謂無〔成康之質〕據刊誤補。 一0二頁六行儀禮(曰)大射之禮據刊誤刪。 一0三頁六行老人知天地之事者按:刊誤謂知天地人三才,故謂之三老,此「之」字應作「人」。 一0三頁九行扶(玉)〔王〕杖據集解引惠棟說改。 一0四頁一六行壇皆(二)〔三〕尺據殿本改,與續志合。 一0六頁一0行尚書琁機鈐按:汲本、殿本「機」作「璣」,下同。 一0七頁二行春秋感精符曰按:下所引乃宋均注語,合有一「注」字。 一一一頁一行(武)〔昭〕帝拜范明友為度遼將軍據殿本考證引何焯說改。按:通鑑注引亦作「昭帝」。 一一一頁九行春秋圖讖所為至譴刊誤謂案文「為」當作「謂」。今按:謂為古字通作,汲本作「謂」。 一一一頁一二行微子所歎按:集解引沈濤說,謂「微子」當作「微管」,六朝人每以管仲為微管。 一一一頁一五行天道得正按:殿本「天」作「人」。 一一一頁一五行日明則道正按:殿本「道正」作「政理」。 一一二頁八行明王不聽按:殿本「王」作「主」,與今本管子合。 一一三頁八行五穀黍稷麥麻尗也按:校補謂殿本「尗」作「豆」,與周禮原注合。 一一四頁一一行成帝陽嘉中所作也按:成帝年號有「陽朔」,有「鴻嘉」,無「陽嘉」,注必有誤。 一一六頁一四行厥土惟黑壤按:殿本作「厥土惟壤」,無「黑」字,與書禹貢合。 一一七頁九行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按:是年十月甲辰朔,不得有「壬辰」。續五行志作「甲辰晦」,亦非。今查是年九、十、十一等月皆無日食,參閱續五行志六校記。 一一八頁八行完城旦至司寇五匹按:張森楷校勘記謂監本「寇」下有「作」字,下十八年同。 一一九頁八行郎從官〔視事〕二十歲已上據刊誤補。 一二0頁八行取其地置宜禾都尉按:汲本、殿本「取」作「即」。 一二0頁八行今伊州(細)〔納〕職縣姚範謂「細」為「納」字之訛。按:姚說是,各本皆未正,今據改。 一二一頁五行甘露降於甘陵按:惠棟補注引通鑑考異,謂「甘陵」當作「原陵」。 一二一頁一三行中二千石二千石下至黃綬按:刊誤謂案文既云中二千石下至黃綬,不須更比二千石,明多「二千石」三字。 一二二頁一行楊浮異物志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浮」當作「孚」。漢議郎楊孚,字孝先,撰異物志一卷,見廣志及經籍志。 一二三頁四行及流民無名數按:刊誤謂多一「及」字。 一二三頁五行能興雲〔致〕雨者據殿本補。按:章帝紀建初五年詔書亦作「能興雲致雨者」。 一二四頁四行長三丈五步出外為小廚刊誤謂「三丈五步」不成文理,當作「五尺」。按:東觀記亦作「五步」,「五步」二字應屬下為句,劉說非。又按:各本無「出」字。 一二四頁八行有非其人殿本、集解本「有」作「苟」。張森楷校勘記謂群書治要亦作「有」,是唐本不作「苟」也。今按:有猶如也。有非其人猶言如非其人耳。 一二四頁一四行在上無矝大之色汲本、殿本「矝」作「矜」。今按:段注說文「矜」作「矝」,云從矛令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