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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士人的廉洁观

        文      尹宗国
    在儒家看来,富贵加身而锦衣玉食是士君子的重要标志吧,而道家则不同。这种不同在庄子身上尤为明显,当楚王派使者礼聘他时,他说了句千古名言:“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这种宁愿“泥中自在”的态度,正是标准的道家风范。
    庄子是崇尚淡泊的,但到了魏晋时期,却变得香火鼎盛起来,因为那时的士人们喝酒、吃药之外,纷纷空谈老庄,作为名士风度亦为仕晋之道吧,而风度之最者便是“竹林七贤”了。“竹林七贤”是名士中的名士,但他们是人不是神,既改变不了五胡乱华,也阻止不了宗室之争,唯有悲叹,唯有恐惧,绝望中只好放浪形骸,去酒乡中避难。虽然也可说是一种无奈,但他们为官总是严重渎职,误国误民。


    “竹林七贤”中做官最大的,应该是王戎,他位列三公,做过尚书令,可他却难以“贤”始“贤”终。当初,他父亲王浑死后,故吏赠钱百万,王戎辞而不受,由此显名。钟会评之:“裴楷清通,王戎简要。”太康三年(282年)王戎被征为侍中。南郡太守刘肇以十丈细布贿赂王戎,王戎虽然没有接受,但写信感谢刘肇,为司隶校尉刘毅。尽管晋武帝为王戎开脱道:“戎之为行,岂怀私苟得,正当不欲为异耳。”然而王戎从此为清议所鄙。再后来,他身为宰相,却并不把天下大事放在眼里,“与时浮沉,无所匡救。”他把政事委托给僚属,自己轻身外出游逛,虽然位尊人贵,却总是独自出行。巡视田园地产时,以手巾插腰,也不带随从。因此,史载王戎“性简要,不治仪望,自遇甚薄,而产业过丰,论者以为台辅之望不重。”
    《世说新语》记载俭啬一篇共有九条,竟有四条记王戎事。《晋书》谓王戎“性好利”,多置园田水碓,聚敛无已,富甲京城。王戎早年在荆州刺史任上就曾私派部下修建园宅,因此被免官,后来出钱赎回。据说王戎经常与夫人手执象牙筹计算财产,日夜不辍;同时他又十分吝啬。家中有棵很好的李树,王戎欲拿李子去卖,又怕别人得到种子,就事先把李子的果核钻破;他的女儿嫁给裴頠时,向王戎借了数万钱,很久没有归还。女儿回来省亲时,王戎神色不悦,直到把钱还清才高兴起来;王戎的侄子要成婚,他只送了一件单衣,完婚后又讨回。仅此几端,即可见其为人贪吝之至。时人谓王戎为“膏肓之疾”。但也有人认为这是王戎避祸于乱世的“自晦”之举。东晋人戴逵评论道:“王戎晦默于危乱之际,获免忧祸,既明且哲,于是在矣。”敦是敦非,难以定论,但无论如何不能以清廉视之吧。
    其实,王戎那个时代的士人是很难清廉的,因为名士风度须得喝酒和吃药,那些由五种矿石调制而成的“五石散”,不惟费时费力,当然更费钱财,至于所费之来源,恐非清白俸禄那么简单。只是,世风奢侈,大家只好“未能免俗”了吧。
    当然,再混浊的世界也总有人出污泥而不染,《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两个故事:“周镇罢临川郡还都,未及上,住泊青溪渚,王丞相往看之。时夏月,暴雨卒至,舫至狭小,而又大漏,殆无复坐处。王曰:“胡威之清,何以过此!”即启用为吴兴郡。
    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这里,前者周镇远行的工具只是一条小破船,遇上风雨就会连坐的地方都没有,因此王导感慨于他的清廉,当即再次启用了他;后则中的范直连友人的馈赠也拒不接受,直到友人说不能让老婆没有裤子穿的时候,才笑着接过从车上扯下来的二丈布。他的风范,比起那些或荒唐、或浮华的名士风度来,让人心酸,却更令人敬仰。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但魏晋士人们在酒和药的下,是迷失了本心的,他们一方面放纵自身,想超凡脱俗;一方面忙求品评,汲汲于富贵。这样,只有更矛盾、更痛苦,也就永远无法真正地超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