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为基础,吸收和借鉴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生态思想的精华。 道教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根植于中国,其思想源于“道”,对世间万物进行道德关怀。 本文主要围绕“道法自然”的思想,探讨其中体现的生态文明理念。
关键词:道教; 道家遵循自然; 生态文明
作为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以道家思想为基础,表达了一种自然主义的空灵智慧和对生命永恒的强烈期望。 “道”是道家的核心概念,是道家一切思想的起点。 道家思想几乎涉及人际关系和生态关系的所有领域,是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主要流派之一。 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哲学系统地论述了天人的关系。 其本质是“道法自然”,由此衍生出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
一、“道法自然”思想的提出
在中国哲学史上,老子首次明确提出“自然”这一重要范畴,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其中讨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 老子所说的“性”与我们今天的“性”不同。 意思是人类必须遵循“道”为法则,顺其自然。 任何人都无法干涉,因为“道”是世间万物存在的基础。 。 老子还主张“天地不仁,视万物为愚狗;圣人不仁,视百姓为愚狗”。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大自然创造的结果,是自然生成的。 道、天、地、人是完全平等的,都是自然的一部分。 无论地位高低,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 庄子在《齐物论》中阐述了这一思想:“万物本来就是如此,万物本来可能。没有什么是不同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因此,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和对联,比西施还厉害。” 自然界中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有可以被认知的一面。 没有任何一面是可以被认出的。 无论是细草还是粗梁,无论是丑陋的人头还是美丽的西施,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 我们之所以要珍视生命、尊重生命,是因为生命是宇宙的本质,是天地共同创造的体现。 因此,人类在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应该尊重其他生物的生命,维护万物生存的权利和空间。 这一思想表达了道家追求天人和谐共处的思想。
道教主张人类与自然界万物平等、和谐相处、共存共生、万物一体。 老子说:“宇宙有四大元素,人类是其中之一。” 在此,他肯定了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是万物中最具灵性和智慧的物种,是宇宙四大元素之一。 。 然而,对于人与自然界万物如何相处的问题,老子的基本立场和态度是:万物都有存在的权利,都有自己的价值。 人与万物平等,没有什么高尚的。 人类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善待万物,滋养万物,让万物各得其所,各得其所。 《周易·干卦》云:“夫子,其德与天地合,其明与日月合,其序与四时合,其祸与时合。”与鬼神,先不违背自然规律,后天顺天时。”也就是说,在天、地、人的关系中,强调按天理而行。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求天、地、人的和谐。
2、“道法自然”主张天人合一,人与物平等。
“道法自然”主张人与自然统一为一个整体,把个体作为自然有机体与其他事物放在平等的地位。 在此前提下,我们必须确认并规范自己。 从道家的观点来看,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 自然界万物的运动和变化都是有规律的。 道、天、地、人,皆自然存在。 它们按照自然的本质而存在和运动,并且时刻在变化。 。 这些运行规律和变化是超出人类主观意志的。 人是一个自我,宇宙也是一个大我。 所以,自我必须符合大我的运行规律,人性必须符合天道。 一方面,道家思想认为“道”是世界的本源。 老子提出:“‘道’生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从最初的混沌无限状态逐渐演化到最初阴阳分离的太极,再由太极演化到阴阳两极,最后是阴阳两极。 组合成“和”,万物就生成了。 “道”不是具体的物理对象,而是一种超然的存在,宇宙、自然、人类世界的一切秩序和联系都源于它。 它构成了天地万物创造的内在基础,又由于它生生不息、运动不息,具有生生不息的性质,所以能孕育天地万物。 “大道普世,可左可右。万物执生不疑,功绩无名。养万物而不为主,则常无欲,故能为。”谓之小。万物归而无主,可谓之大。。最终不自负,故能成大。” 即“道”如滔滔江水般滋养万物,没有任何私心和偏爱。 一切生命都必须依靠“道”的滋养才能成长。 “一”代表“自然”,即整个自然世界。 作为世间万物的基础,是母子与万物的关系。 它也是自然统一性和多样性的体现。 另一方面,道家思想提出“道”的法则是自然,应该超越人类的主观目的。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也就是说,人类应该以地球为法则,关注自己生活和定居的地球; 大地遵循天为规律,随着整个宇宙的变化而变化。 天以道为法。 规律、运动、变化都有其客观的运动规律; 道的规律是自然的,完全按照事物的本质发展,让万物自然生长。 可见,道家生态自然观之所以强调“道法自然”,是因为宇宙万物都是无限循环的整体。 人类源于自然,又与自然统一。 天地是万物生存的环境,包括人类。 人类为了生存,必须将自己的行为控制在大自然可以接受的条件之内。 因此,我们必须自觉遵守和运用自然规律,尊重自然,效法自然,生命才能延续。 我们必须保持自然生长和变化的过程,不要人为地破坏这个过程的真实本质。 一切行为都必须考虑到会给天地环境带来的严重后果。 道家的这种整体自然观已成为人类认识和把握自然世界的根本规律。 这也是“道法自然”的基本含义。
三、“自然无为”是道家生态思想的实践观
“自然无为”是指人类应该遵守自然发展的规律,不干涉自然。 道教认为,人的行为应该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 “知常者为智,不知常而贸然则危险。” 也就是说,按照自然界万物的规律行事,就叫智慧。 不遵循自然界万物规律而贸然行事,必然会带来危险。 既然人类是从“道”孕育万物的过程中诞生的,那么人类就应该效法天地之道,以自然的态度对待自然界的万物,“无为而助万物之性”,也就是说,“什么也不做”。 “自然无为”是“道法自然”的直接体现。 《道德经》多处提到“无为”的思想,“存命,生而不有,行而不恃,长而不杀,此是玄德。” ” 意思是让万物生长、繁殖。 ,你不应该有占有它们的想法,使万物生长而不居功,为万物之首而不主宰万物,这是“道”的本质,也是人类的崇高品格。 ; “圣人的活动是用“无为”的原理来辅助万物的自然运动,不敢随意为之。但是,道家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事事的消极人生态度,而是反对人类以自身为中心,决定或改变自然的发展,“不争而为”、“不为而为”、“不为而为”,即不刻意独断、不强行、利用“无为”的思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张人类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做一切自然而然的事情,因此老子强调“做”要有态度和方法“无为”,从而达到对自然和人类生活“无所不为”、“对待一切”的效果。
“道法自然”的哲学理念体现了道家生态伦理中尊重自然、崇尚自然道德、遵循自然规律的行为原则,也体现了深刻的生态意义。 在当代世界,道家自然观与许多西方深层生态学家和后现代主义者对自然回归的追忆和生命伦理的渴望是一致的,成为他们努力探索的思想资源之一。
参考:
[1]陈文龙. 学界与道教界对话:吸纳传统文化共建生态文明[J]. 中国社会科学学报,2014(5)。
[2] 牛文浩. 中国传统文化视域下的生态文明理念研究[J]. 创新,2013(1)。
[3] 魏丽萍. 中华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J]. 吉林社会主义大学学报,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