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董中基道长,也是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浙江省道教协会和杭州市道教协会会长,同时也是浙江省政协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委员。我深知为人应如何,以诚恳和深厚的造诣来赢得大众的信任。我一直秉承着道教爱国爱教、崇尚和谐、服务社会的传统,致力于将道教文化推广至更广泛的领域。在此过程中,我一直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道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虽然人手缺乏,但我依然努力克服这一困难,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展开。我一直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如头绪繁多,任务繁重等。但我始终坚守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要求,不断完善道教协会的自我约束和长效机制,并且积极服务信众和社会,全省道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大检查也在我的带领下顺利展开,为浙江省道教的健康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由于我的努力,全省有800余所宫观达到和谐寺观标准并且48所宫观被评为先进集体,更重要的是,全省道教界一直保持着安全和谐的状态,道教的形象也在信众中不断提升。 我意识到,组织建设对于道教协会至关重要。由于各种原因,到2013年省道协和大部分市道协的领导班子已长达十几年没有换届,原来的领导班子的成员大都年事已高,且多病体弱,道教协会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一直相对滞后,自身建设也不够完善。因此,我开始进行建章立制的工作,加强道教界的组织建设,为道教协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我于2013年6月当选为省道教协会会长后,我意识到道教自身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间的不适应问题。我也发现各项制度对活动场所的约束性明显下降,力量也十分薄弱。因此,我开始了深层次的思考,探讨如何推动道教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它作为桥梁纽带的作用,以及如何用制度对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引导它们向法制化轨道靠拢。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意识到只有制度才能有效地管好人、物、财,于是我决定借助政府宗教部门的力量来推动道协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机制。 我请教了许多老前辈,热心请宗教部门指导,听取了道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最终我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会长办公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早晚课制度》等,并将这些制度实施到位后,省、市道协领导班子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和管理里进一步得到规范。 与此同时,我还将道风建设和和谐寺观创建活动相结合,倡议在全省道教界开展道风建设活动,并以杭州市为试点抓落实。2013年8月,这项倡议取得了初步成功,进一步提升了道教的形象和声望。我曾在当选省道协会长前后积极弘扬道教文化,同时热心服务社会。自2011年,我在杭州市举办了道教文化周活动,2012年还举办首届玄门讲经活动和道教南宗文化活动。在2013年,我还积极参与温州市举办的道教文化活动,这些活动中,我忙碌的身影无处不在。我一直在讲经交流和文化活动中,弘扬道教文化正能量,用真、善、美的理念引导信众。 除此之外,我也积极协调、沟通、协助道教公益慈善工作,先后参与了省道协为2008年初南方雪灾、2009年高新技术产业区车祸、2010年泰国游客遇害、2012年丽水地震等灾难筹措善款,并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借助政府、社会团体等力量,还创新道教服务模式,开办了“道德讲堂”、“家风讲堂”等,以道教文化为载体,向公众传递正能量。 在我积极服务社会的同时,我也坚持为道教文化进行深度挖掘,并在具体实践中将其得到发挥。比如,我促成了杭州抱朴道院、福星观恢复了早晚课制度,使断了十几年的晨钟暮鼓重新在宫观响起。这项举措得到了杭州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获得了内外教的一致好评,为全面推进道教风建设带来了一个好头,为全省道教树立了榜样。在“八八水灾”、四川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重大灾难发生时,我都会在第一时间号召全省各地道教界及信众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奉献自己的爱心,播撒道教的正能量。我深知作为一名道教传承人,为社会尽一份力量是我的使命所在。 我认真对待工作,恪尽职守,一丝不苟,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敢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起顽强拼搏、克难攻坚的毅力。我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各界认可,并为道教界树立了标杆。但是,当大家对我的工作表示肯定时,我总是保持谦虚,“做好本职工作是我的职责所在”,我会一直为道教事业默默耕耘,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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